安徽预防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综合报道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杀虫、流行病防治、寄生虫病防治、计划免疫、职业病及劳动卫生、放射保护、地方病防治等卫生工作的新进展、新技术。                

2024广西卫生职称新政!晋升必看秘籍(三)

时间:2025-01-09 17:31:52

六、主任技师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技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技师的能力。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提供取得现职称以来3份不同年度的医学技术专业报告,年度计算以资料收集的最后时间为准。

(二)业绩成果条件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以下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不少于3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每项不重复):

1.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报告、手术/操作视频(1—2部)或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所提供的医学技术专业报告不重复)。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3名)。

3.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或教学课题研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排名前5名或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持有者;

(2)省部级科研课题结题前3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限定名次:三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5名、一等奖排名前7名;

(3)市厅级科研课题结题或科研成果奖励的排名第1;

(4)国家级教学课题结题排名前5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不论排名;

(5)省部级教学课题结题排名前3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励限定名次:三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5名、一等奖排名前7名;

(6)市厅级教学课题结题或教学成果奖励的排名第1。

4.主持研究并颁布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限前5名或主要起草人)。

5.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实现了成果转化(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等材料)。

6.结合本专业实践,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限前2位)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发行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收录在SCI、CSCD除外)、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或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1份(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或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学术专著1部。

7.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发表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知识的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者作为副主编以上,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不少于5万字);或者在各级官方主流媒体上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表音视频作品,平均每年不少于2场(条)。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的下级技师、研究生、进修生、师承人员,以及主持教学课题等工作形成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报告;或者作为编委参与编写本学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9.作为专家组成员,主持或参与处理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3次以上。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技术工作报告。

10.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

护理专业

一、副主任护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处理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等护理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重点从技术能力、教学能力、质量安全等维度进行评价,将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护理实践次数、技术创新项目数、应急处置次数、教学培训时长、患者安全案例数、质量改善项目数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二)业绩成果条件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至少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以下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不少于3项(每项不重复):

1.参与护理多学科合作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或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护理案例、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国家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5,其他专利个人排名前3);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的创新奖项(国家级个人排名前3,省部级个人排名前2,市厅级排名第1)。

3.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或教学课题研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并结题。国家级个人排名前7、省部级个人排名前5、市厅级个人排名前3;

(2)获得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1、二等奖个人排名前9;省部级和中华护理学会一等奖个人排名前9、二等奖个人排名前7、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市厅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7、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三等奖个人排名前4。

4.参与研究并颁布的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护理指南等;或参与编写护理学专业的国家级规划教材、著作等(本人承担字数累计不低于1万字)。

5.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实现了成果转化(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等材料)。

6.结合本专业实践,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限前2位)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发行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收录在SCI、CSCD除外)、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或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1份(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或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学术专著1部。

7.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发表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知识的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者作为副主编以上,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不少于5万字);或者在各级官方主流媒体上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表音视频作品,平均每年不少于2场(条)。

8.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指导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带教实习护士、进修护士、专科护士的数量与质量等的报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取得成果形成的工作报告等;或者作为编委参与编写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教材1部。

9.作为专家组成员,主持或参与处理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2次以上。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技术工作报告。

10.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如任期内不同年度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护理专业技术报告,或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报告(共3份,每份3000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相关原始资料,与业绩成果1的护理病案不重复)。

二、主任护师

在具备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护理学某一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备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和解决疑难、急危重症、复杂或罕见病患者护理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的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一)专业能力要求重点从技术能力、教学能力、质量安全等维度进行评价,将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护理实践次数、技术创新项目数、应急处置次数、教学培训时长、患者安全案例、质量改善项目数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二)业绩成果条件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至少应提交取得现职称以来以下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不少于4项(每项不重复):

1.主持护理多学科合作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或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形成的高质量护理案例、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国家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3,其他专利个人排名第1);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的创新奖项(国家级个人排名前2,省级个人排名第1)。

3.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或教学课题研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国家级个人排名前5、省(部)级个人排名前3、市厅级个人排名第1;

(2)获得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9、二等奖个人排名前7;省部级和中华护理学会一等奖排名个人排名前7、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市厅级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

4.参与研究并颁布的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护理指南等;或参与编写护理学相关专业的国家级规划教材、著作等(本人承担字数累计不低于3万字)。

5.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成果实现了成果转化(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等材料)。

6.结合本专业实践,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限前2位)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发行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收录在SCI、CSCD除外)、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或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1份(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或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学术专著1部。

7.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报刊发表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知识的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者作为副主编以上,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不少于5万字);或者在各级官方主流媒体上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表音视频作品,平均每年不少于2场(条)。

8.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指导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带教实习护士、进修护士、专科护士的数量和质量的报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级及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取得成果形成的工作报告等;或者作为编委参与编写本学科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9.作为专家组成员,主持或参与处理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3次以上。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技术工作报告。

10.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如任期内不同年度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护理专业技术报告,或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护理案例报告(共3份,每份3000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与业绩成果1的护理病案不重复)。